受区人社局委托,公开招聘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岗位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保定地区户籍或生源地;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规定条件的学历;
(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八)已参加工作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九)身体健康无残疾;
(十)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18日)
适时在徐水区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1 日)
报名地点:徐水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自行从徐水区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保定市徐水区百聚丰劳务派遣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3日上午8:30-12:00,徐水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笔试时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由外地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成绩在笔试地点公示。
(四)体检(2018年11月26日)
按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顺序为:
1.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
2.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2018年11月26日)
保定市徐水区百聚丰劳务派遣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六)公示(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9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笔试地点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签订合同(2018年11月30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聘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
聘期为9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4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八)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以后随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每人每月1650元(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300元+工资补助500元,即每人每月2450元,工资由区财政列入预算,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
五、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情形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劳务派遣公司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保定市徐水区百聚丰劳务派遣公司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165591626
15931867867
监督电话:8601770
保定市徐水区百聚丰劳务派遣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