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改善单位人员专业技术、文化、年龄结构,根据局《人事管理规定》要求,为及时补充局属企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员,拟组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及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信息
单位 | 岗位代码 | 拟招人数 | 拟聘范围 |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保定市市政维护管理处综合工程公司 | 101 | 3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会计学 | ||
102 | 6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 | |||
103 | 15 | 35周岁以下 | 男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土建施工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岗位要求男性,需室外、夜间施工 | |
104 | 6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土建施工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
105 | 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
106 | 1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 | |||
107 | 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 | |||
保定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8 | 14 | 30周岁以下 | 男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市政工程类 | 除电力电气专业外,其他专业岗位要求男性,需室外施工 |
建筑工程管理类 | |||||||
水利类 | |||||||
土木工程类 | |||||||
园林绿化类 | |||||||
电力电气类 | |||||||
109 | 3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 | |||
保定市供水总公司所属子公司 | 110 | 7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市政工程类、水利类 | 有三年以上市政工程工作经验 | |
111 | 5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给排水科学工程 | |||
112 | 3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
113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
114 | 2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115 | 2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类 | |||
116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
117 | 3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仪表类、电气类 | |||
118 | 2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
119 | 2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 | |||
120 | 2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参加工作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事部门同意;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 月23日)
招聘信息发布渠道选择保定人才网、保定晚报、保定日报、保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网站、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官方微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2018年 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报名办法: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认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以及《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从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和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2、报名地点:保定市五四中路铁塔胡同77号原保定市公用事业局院内3楼会议室。联系电话:3115729
3、校招:11月1日参加河北农业大学招聘会,其他学校待定。
(三)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3日)
由局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经局领导批准后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考试
根据岗位所需的条件,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由局组织人事处组织专家出题,面试考官评委组由局领导、局组织人事处、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岗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用人单位适当外聘3-5名评委,或与其他单位交流;驻局纪检组派人全程监督。
1、笔试:由局组织人事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保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及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官方微博。
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由专家在封密条件下命题、印刷。将考试成绩按报考专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
2、面试:由外聘评委、局领导、局组织人事处、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岗位负责人进行现场面试;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专业技能、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学历层次高的;③毕业时间早的顺序排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和拟聘人数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由局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通过查阅档案、座谈、外调等方式对通过考试及体检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项目的考察考核,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报告。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专业)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报局组织人事处备案。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局规定流程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经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出现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严格工作纪律、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监督电话:
0312-3115729(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人事处)
0312-3116150(市纪检委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