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面向社会招考97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97名,具体见《2018年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7个程序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成绩原则上按照6:4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且未被报名单位聘用的,纳入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力资源储备库,在下一次公开招聘考试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空缺的街道办事处。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名时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7:00;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街道,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11月30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请于12月4日17:00前自行前往报考单位(详细地址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7.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9:00起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8.开考比例:招考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及社区建设的有关内容等。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以下情况之一可获得奖励分2分,并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以累计达到10分为上限。
①持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②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③曾在天河区所辖社区担任3年以上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党支部(社区、两新)书记、党小组长,获得社区推荐;
④有2年以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出租屋管理员、党建指导员、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协理员、计生办协管员、工会协理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等)经历,获得报名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
⑤近2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200小时以上。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及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三)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同一招聘职位资格复查人数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2.资格复查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河区信息网及各街道办事处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成绩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
3.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所缺名额经区民政局核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组织考察
1.通过体检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从事本职工作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
2.组织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自行组织。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广州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民政局备案。
2.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3.自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或下次组织招考前),因聘用人员离职或本单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辞职、退休等原因,出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空缺时,用人单位可以从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报区民政局备案。
4.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印发<关于2017年天河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天民〔2017〕266号)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资格复审须携带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天河区民政局解释。
(联系电话:37127120)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