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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6-03-30 15:37:19 点击: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是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所集医疗、养老、康复、教学、科研和培训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综合医院,是菏泽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医院设医疗、养老、教学3个区域。医疗区设置床位600张,临床科室齐全,其中,口腔医学科、神经内科、眼科、心血管内科为菏泽市临床重点专科;眼科、神经内科、口腔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为菏泽市医学重点学科。拥有4个知名专家工作室、14个委员会主委单位。养老区设置床位400张,设有自理区、半失能区、失能区、阿尔茨海默症(认知症)专区及安宁疗护病房。教学区每年接收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1000余名见习或实习学生的实践教学和培训。

近年来,医院始终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党建引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职工满意为核心,统筹国内外优势医疗资源,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技术、一般的收费、全方位的人文关怀,为人民提供优质便捷、有温度有感情的医疗保健服务,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75名,其中,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5人,专业技术岗位70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6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专业技术初级和管理七级以下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3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2026年4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3月31日11:00—2026年4月8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公告均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网站人事招聘专栏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公告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登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网站人事招聘专栏,点击“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须知”中的报名专网链接(https://ks.zkybm.com/#/?code=55ceac)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应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2、3):

(1)有本人签名的《应聘菏泽医专附属医院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3)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与国(境)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4)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医师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5)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总支(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6)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注: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一致的,只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即可,无需再提交单独的研究方向证明);

(7)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交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8)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注: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曾有过工作经历,但在报名阶段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前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9)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用人权限部门印章的工作证明。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网站人事招聘专栏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可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注:副高级岗位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3月31日11:00—2026年4月8日16:00

网上报名阶段,医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公布。

(三)考试

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人选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它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结合规定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副高级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通过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表达能力、应变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对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30-5375254

监督电话:0530-537528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应聘菏泽医专附属医院诚信承诺书.docx

3.相关证明模板.docx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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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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