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检察机关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决定开展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3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各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备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具体以《2026年塔城地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法律相关专业;
(2)有政法工作经历者;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已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7日-4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7日北京时间0点前)。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报名网址: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费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缴费地址:https://c.exam-sp.com/XJtc2026zp01,注:资格审核通过才能缴费),缴费金额95元/人。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自行对照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相关资料包括:
①报名人员蓝底1寸免冠照片;
②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及所有材料复印件(彩色复印);
③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面试试卷:均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考点设置: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工作常规内容等。答题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倾向能力测试70分+申论30分。
(3)考试要求: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数。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笔试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3.语言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熟练掌握哈萨克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哈萨克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加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加试形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形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当日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工作人员带领入闱体检人员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考察
1.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3.被考察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及“塔城地区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关系确定期间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递补
如入闱体检及考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待遇保障
按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依照塔城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及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领导干部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01-6273640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0901-6233296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负责解释。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发布的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政策咨询电话
1.塔城地区检察分院:0901-6280907
2.塔城市人民检察院:0901-6281992
3.额敏县人民检察院:0901-3354011
4.乌苏市人民检察院:0992-8512731
5.托里县人民检察院:0901-3682055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