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贡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方案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贡井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贡井区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8.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贡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0名,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贡井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813-3311862)
(二)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贡井区2018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 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2份;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 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 其他和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缴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领取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
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地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813-3311862)。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二)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聘用岗位之比达到3:1的,按照专家评委的评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3:1的,划定考核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最后一个聘用名额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情况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贡井区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报考人员在考察后如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其缺额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规定,按本通知考核招聘条件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2018贡井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监督电话:贡井区纪委派驻纪检组 13990006895
十二、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贡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311862
贡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13-3301820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