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镇海区政府委派财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06〕43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委派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2名。
二、报名条件
1、年龄: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户籍:宁波大市常驻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8年6月3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学历和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并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工作年限: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三、聘用待遇
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根据《镇海区政府委派财务人员年薪制实施办法》执行,经费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可选择网上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30217348@q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需携带资料原件于笔试当天上午到所报考单位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现场报名地点:镇海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1-403房间)。报名电话:86273207,联系人:谢老师。报名时要求随带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笔试、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笔试。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将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
3、体检、考察
按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2018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及放弃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察为综合考察,同时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名额,是否按顺序递补由区财政局研究后决定。
五、联系电话
0574-86273207;0574-86281690(传真)。
镇海区财政局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