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龙华区委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材料撰写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两年以上党政机关材料撰写方面工作经验,在媒体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三)在政法机关单位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不限户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1日、12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澜美术馆主楼3楼316办公室。
4.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3332851;王小姐,电话23332810。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材料撰写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准确,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核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4日(周五)09:30-12:00(9:15签到)。
笔试地点:地点待定。
笔试形式:主观题,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列,以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12月,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龙华区委政法委3楼会议室。
面试形式:以面谈形式进行。
(三)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设定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
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由我委签订的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