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蚌埠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岗位,承办民商事仲裁案件工作。
招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及考试情况确定,最多2人。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或者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且通过司法考试。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报名, 2018年7月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29日,工作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报名地点:蚌埠市兴业街800号六楼(从西侧门进)蚌埠仲裁委员会。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学位、学习与工作经历(写明起止时间)、本人联系电话、地址,并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四、考试
1、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
2、考试包括两项内容:(一)笔试,测试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测试综合文字能力。(二)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理解法律的深度、知识的广度。
3、体检: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社保按国家规定执行,公积金缴存比例12%。首年收入(含公积金)六万元以上,第二年八万元以上,以后逐年提高。
六、有关费用
报名、考试不收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52-3125123,蔡奕秋。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