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干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6名紧缺岗位2019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须为国内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本科期间须为国内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和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岗位和专业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我区镇(街道)、区直属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采取统一推出招聘岗位,待整体招聘工作结束后统一分配。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缓解部分紧缺岗位、紧缺专业人员需求,招聘专业为:经济学门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统计学类、数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农业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机械类、海洋科学类、电子信息类。
2019年度招聘岗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9时—12月31日17时。
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2019年1月1日9时—3日17时
在此期间,奉化区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未报名人员不能登录系统。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考生可以于1月3日9时后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初审的将不能再变动或改报,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当天内完成,再次审核的截止时间为1月3日17时。之后报名成功考生可随时查询报名结果。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于2019年1月10日12时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在宁波市奉化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为准。面试及签约一般安排在笔试次日。
1、笔试
笔试采取申论形式,测评考生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对策的可行性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反应能力、协调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和考试通知,按照考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测试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签约
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对象,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按期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参加招聘的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六、优惠政策
1、交通补助。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参加笔试考生发放交通补助,具体标准为浙江省内(除宁波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5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800元/人,待笔试结束后根据所持交通票据按出发地原则发放。
2、对于签约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奉化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3、此次聘用人员在人事流动方面可不受奉组〔2014〕24号文件关于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约束。
4、对表现好的,在晋级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8522209、88681506、88506030,监督电话:0574—8852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