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华宁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附件1为准)。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1《华宁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在规定时限进行报名。每个学生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在2018年12月13日至20日12:00前将所需材料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
(2)现场报名
应聘者本人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2:00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现场报名点报名。(附件)
2. 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应聘者须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携带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凡应聘者不按时到场或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和提供材料不符岗位条件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华宁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表》
(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加盖学校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6)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8)实习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9)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0)英语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12)与招聘岗位相同的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3)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二)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1)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3:00—14:30。
(2)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百分制,包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内容、教材,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
(4)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09:00开始
(3)面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4)面试方式
每个岗位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含免笔试的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同一岗位的应聘者统一使用该岗位1号应聘者抽取的课题,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即:准备20分钟,说课10分钟。
(5)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面试成绩80分为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及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向招聘单位缴纳3000元保证金,若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招聘单位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还应当缴纳补充协议中规定的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解约手续。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相关规定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及工资福利。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若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在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保密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工作组组织实施。
四、本公告由华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华宁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