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慈溪市急救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及招聘计划
1、人员性质为慈溪市急救站编外工作人员。
2、招聘计划:护工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具有宁波户籍(以2018年12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现住慈溪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院前急救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服从急救站工作调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相关要求
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0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急救站(浒山街道东兴路28号)209室。
3、报名时须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三张。
(二)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技术操作。报名人员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
1、面试:主要考查应考人员仪表举止、言语表达、应急能力和事物判断水平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为60分。
2、技术操作考试:考试当天上午由专业人员给予统一培训。面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确定技术操作考试对象。
3、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按技术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满后(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编外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宜担任岗位工作的病史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聘用。
(三)因体检不合格及拟录用人员放弃而造成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考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录用名单在慈溪市急救站站务公开栏和慈溪人才网公示。
工作日咨询电话:63929499(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慈溪市急救站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