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51人,其中:商河县人民医院、商河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146人,商河县郑路中心卫生院等5个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7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7月3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7月4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8年7月12日9:00—7月1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7月4日8:30-17:00到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河县鑫源路2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定向招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8年7月4日8:30-17:00到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河县鑫源路27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商河县人民医院被取消的招聘计划(含定向招聘)调整到商河县人民医院临床A岗位,商河县中医医院被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商河县中医医院临床A岗位,镇卫生院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进行调整。
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临床、药剂A、影像、检验、麻醉等)(A类),护理类(含护理、助产等)(B类),中医类(含中医、药剂B、针灸、康复等)(C类),综合类(含会计、新闻传媒、计算机、医院管理等)(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
笔试地点等其他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2018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现场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选岗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选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选择岗位。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选岗。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择岗位或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7937
附件1:2018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8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xls
附件3:2018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