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执勤类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说明
本次共招录执勤类警务辅助人员共70名,分为A类和B类,需要上夜班。
具体岗位说明(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A类考生在报名时填写服从分配,若其最终未能录取A类可以按实际分数排名调剂为B类。
二、报考要求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根据工作性质,能够服从日常管理,服从岗位安排,服从工作调动;
(三)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至2001年1月期间出生), 身高1.70米(含)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身体素质,顺利通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1月11日10:00至1月18日16:00登陆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21日10:00至16:00登陆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A类报名表》(详见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B类报名表》(详见附件3)。根据通知时间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以后),至苏州市人才市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将由现场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报名A类、B类执勤类警务辅助人员且审核通过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张榜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考察合格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苏州市规定的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入职后以公安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9371189;监督举报电话:0512-69371335。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