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的专门培养外经贸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西省商务厅。学院是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江西省高职高专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和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蝉联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并被商务部定为全国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学院的办学综合实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均在全省高职院校和全国同类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现有在校生13000多人,设有英语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应用西语学院、应用东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会计学院、国际工程学院、电子商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创业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开设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等49个专业,拥有英语、日语、德语、韩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意大利语、波斯语11个语种,是省内和行业领域开设语种最多的高等院校。办学50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出了数万名国际商务和外语类合格人才,为全国和江西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详细情况可浏览学院官网:http://www.jxcfs.com/。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附件)
二、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以上岗位招聘均含历届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复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6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如未填报此表,将视为无效简历处理。
(2)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和报名表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名称取为“×××应聘×××××岗”。例如:“王××应聘意大利语教师岗”。
(3)压缩包文件发至邮箱:jxcfrsc@163.com,学院组织人事处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3.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报名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试讲或笔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联系人:房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791-88353400
通讯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330099
5.资格复查:
(1)报名者本人到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信息大楼二楼培训教室)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查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有效期要在2018年12月底前有效);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相关外语等级或资格证书;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工作证明(聘用合同、聘用协议、或社保缴纳证明等佐证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以上要求携带的材料除原件外,均须另附复印件一份。
(2)资格复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试讲(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或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
对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0的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对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高于1:20的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2.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试讲成绩不低于70分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1)考核地点: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2)考核时间:
试讲(或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招聘岗位试讲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招聘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经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用入编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资格。
学院不安排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