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
北仑区环境保护局。
2.招聘岗位及指标
环境监察、监测岗位编外工作人员2名。
3.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勉敬业,勇于开拓,善于沟通,抗压能力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需要值夜班;
(5)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18年6月13日前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4.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3)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生物技术、环境工程、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轻化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环保相关专业。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22日。
(2)方式:报考人员填妥报名表后,须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hbjcao@126.com,以发送时间为准。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电话告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电话告知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相关类。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仑环保”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至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1:2的比例,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得分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视作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环保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招考岗位指标1:2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执行。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高低顺次递补。如出现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6.聘用及薪酬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北仑环保”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若拟聘用岗位出现名额空缺的,可经区环保局审批后,从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高低顺次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经考察、公示等程序通过后,按规定予以聘用。
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分配,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期间弄虚作假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以后的有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薪酬一年4.6万至8.6万元(含五险一金),具体根据考核办法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574- 86781557 86784917(请在工作日拨打)。
北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