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苏州、宿迁两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南北挂钩、合作共建”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项目,是江苏目前最具竞争力的南北共建园区之一。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3年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网上报名可咨询0527—8286821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2月12日9:00—2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12日9:00—2月18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1.ssip.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9:00—16: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1.ssip.gov.cn。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2月21日—2月23日。
(三)笔试
笔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566(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9年1月21日
附件: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