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按照《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医院,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江干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2 月15 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江干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机场路238-6号),可乘坐305、94、81、345、b支2路公交车。联系电话:0571-85049138;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指2019年应届生)等招聘要求中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江干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
(2)网络报名。在公告发布后,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516557678@qq.com邮箱投递报名表(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材料,包括: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并附1寸免冠近照;②身份证、最高学历、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指2019年应届生)等招聘要求中需要的相关材料。③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历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邮箱的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
应聘者在面试前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达医院审核确认。
4.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相关政策: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临床医学类属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5.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 2 月1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须在1984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3)本次报名均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或脱产在校就读学生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除外);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且该岗位不属于紧缺岗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专业条件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6)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19年度江干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四、报名情况
2月15日报名结束后,2月19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健局专栏(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53408/index.html)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
五、直接考核。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到江干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机场路238-6号门诊四楼)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面试时间暂定2019年2月28日,面试内容为公共能力及专业能力素质测评,测评形式采取结构化(即问答式)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录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2.体检、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健局专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3.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区纪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本公告由江干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1-86974915
2019浙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江干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