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石峰区的转型升级,留住清水塘地区企业优秀人才,继续服务石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石峰区面向清水塘地区关停搬迁企业招聘一批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用工管理:招聘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留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用工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可以续聘。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初级雇员(初级职称)岗位佣金每年6万元,中级雇员(中级职称)岗位佣金每年9万元,高级雇员(高级职称)岗位佣金每年12万元。佣金包含工资、福利、交通费用、五险一金和绩效奖金,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薪酬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绩效奖金在雇员佣金中列支1.5万元,根据年度工作考核的绩效情况发放。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清水塘地区关停搬迁企业人员;
5.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附件2《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1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2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资料发送到邮箱2365208150@qq.com,现场报名请到石峰区政府大楼三楼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室。现场报名为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联系人:梁旭;联系电话:22629700。
(三)资格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相关招考单位配合。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前来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岗位面谈两个环节,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占总分的50%,岗位面谈占总分的50%。
1.专业测试。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对应的统计(经济)、财务、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总成绩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2.岗位面试。对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岗位面谈。面试成绩为100分,岗位面谈每人时限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
3.成绩计算。专业测试、岗位面谈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岗位面谈成绩×50%。
(五)体检。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岗位面谈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招考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其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备案。
(七)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工作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对应岗位和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拟聘用人选要服从区政府二次分配,拒绝服从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412005 联系人:梁旭 联系电话:22629700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