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9〕1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 和《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西新办发[2016]1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人和紧缺急需人才25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2017、2018年公开招聘的公立医院聘用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月18日 9:00—2月20日16:00;
审核时间:2月18日14:00—2月21日16:00;
具体办法:
1.电子邮箱报名
应聘人员注明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各单位指定的电子信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或核减相关招聘计划。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网站、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上发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均须在2019年2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2月18日)。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办理。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
面试方案由区卫生健康局制定,面试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集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专业基本能力素质等方面要素。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考核)。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考核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最多可以报考两个单位,考核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考核方案及拟聘用名单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http://www.huangdao.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上公布。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1. 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