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执法用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
2.持C1证,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和3年以上驾龄经验,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3.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2月21日以后出生),长兴户籍。
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范围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经济补偿金的编外司勤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监督所人事科;
联系人:胡冰 联系电话:0572-6251077、6026379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书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