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越城区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到2019年2月23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核、缴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19年2月23日8:30—11:30,13:00—15:30。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绍兴市马臻路45号)
报名须提供考生本人报名表(见附件2)、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证书备案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费并领取准考证凭证。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资源社保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二)考试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定于2019年3月2日上午进行。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3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另外进行面试。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0575-88715811,88316967,88376465。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