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文印室打字员。
(二)人数:1名。
(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及岗位安排;
4.年龄在30岁周岁以下,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病史;
5.高中(中专/高职)以上学历;
6.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应用,文字输入速度达到40字/分钟以上;
7.有南宁市常住户口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602办公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旧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报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扫描后一起打包发送到gxwjwjgfwzx@163.com邮箱。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上机实操测试(主要测试Word、Excel办公软件的应用)及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用。经初审简历符合条件者,将通知进入上机实操测试,根据实操成绩,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三)录用。
面试通过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2818533
邮 箱:gxwjwjgfwzx@163.com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602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