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面向社会招聘侨联专干5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记录,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工作谋划、人际交往、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信息化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侨联工作经验、侨眷和归国留学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市侨联B603办公室(市行政管理中心六楼B区),联系人:钱 明,电话:0577—61880669。
(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由市侨联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经政审考察合格,予以聘用。
(五)研究决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与乐清市侨联委托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务派遣用工,工作岗位由市侨联安排落实。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乐清市编制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录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乐清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负责解释。
乐清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