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政〔2018〕150号
温州市瓯海区2018年公开选调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新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决定向区外(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幼儿教师12名(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 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不含瓯海区)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幼儿教师。
(二) 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5. 公办幼儿园任教满5年;
6. 近5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9日。
三、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得报名。
3. 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瓯海行政中心8号楼523、521室)。
4. 报名材料:
(1) 《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公开选调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及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 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二) 确定考核人员。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依据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 组织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分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和面试两个环节。
考核前准备60分钟,考核时间15分钟,其中试课(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面试3分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后即进行面试。
试课(模拟课堂教学)、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
考核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凭身份证报到、集中、抽取考核序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 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试课、面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采用答辩形式,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 择岗。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择岗,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试课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的,按抽得的顺序签排序),依次自主选择幼儿园。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 考察。对已确定岗位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七) 公示、调动
1.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ohedu.net)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 选调对象与聘用幼儿园签订五年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不得要求流动。
四、其他规定
1.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4.本公告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88598287 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8852517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