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4名。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驾驶岗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适合长期驾驶疾病;
3.持有机动车准驾车型A2及以上的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客车实际驾驶经验;
4.连云港市区户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A1驾驶证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2驾驶证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主动,为人正直踏实,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服务及保密意识,能适应加班及出差等工作安排(适合男性);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
(2)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3)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
(4)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法违纪辞退或者除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2月18日—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辅楼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18-85882170。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开发区应急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1份,近三年内本人驾驶证记分记录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记录(驾驶员本人持驾驶证、身份证可至车管所窗口打印)。
5.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要求通知参加考核。
(二)考核
1.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的形式,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主要从工作态度、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技能测试×60%+面试×4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递补权)。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合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根据招聘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