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聘护理人员,现将具体院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院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并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院聘原则与方式
院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院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三)符合院聘护理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
四、院聘护理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院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院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 2 月 25 日-2019年 2 月 27 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实验楼7楼717室,联系电话0731-85600660、0730-85600719)。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http://www.chsi.cn)的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或省教育厅教科院学历证明,同底1寸彩色照片1张,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报名。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院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
2.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50%、面试占综合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单项成绩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院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医院党委会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院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2019年7月31日之前未获得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或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咨询电话:0731-85600660/0731-85600719(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5600365(医院纪检监察科)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