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荔湾区招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社区党建工作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社区组织员12名。
三、报名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人选需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华林街党政办公室(长寿西路72号二楼)。联系人:巢碧荔,邓婉娜,联系电话:81295316,81068416。
2、材料要求: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3、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需填写《华林街招聘社区组织员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查
由街党政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华林街党政办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范围: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我街按规定的程序,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社区组织员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党政办公室(电话:81295316)负责解释,街监察室(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中共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