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珠海市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地点
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工作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208号宏达花园6栋3楼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是适当放宽年龄。
3、珠海市户籍优先;
4、医学类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熟练操作、应用电脑。
三、薪酬待遇
人民调解员享受社会管理协管员专业技术类工资待遇标准。
四、工作内容
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本人亲自报名,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大一寸免冠相片1张。
2、报名时间:2019年 2月19日- 2月 25日(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址:珠海市司法局政治处710室
办公电话:0756-2662986
4、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报名资料原则不予退回,符合条件者由资格审核组通知进入面试,面试由珠海市司法局考核组进行。
六、其他事项
社会管理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