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经研究决定,准格尔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战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岗位和对象
(一)人数
招聘公安特战队员19人(均为男性)。
(二)岗位
辅警:主要从事公安机关反恐、维稳、处突等勤务工作。
(三)对象
1.具有准旗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注:应届毕业生必须截止2019年7月符合毕业条件)
2. 在部队从事特勤、特战、侦察、反恐等工作的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3.在部队从事特勤、特战、侦察、反恐等工作的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公安特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双眼单裸视力不低于4.8,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无纹身、口吃、重听;净身高在1.70米以上;实际体重不超标准体重25%以上或者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注: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特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依次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占80%)、笔试(占20%)、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七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前,报考者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体能测试、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陆“准格尔之窗”(网址:http://www.zge.gov.cn/),点击“招聘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4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下午18:00。
3.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如有多个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6.特别提醒:请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二)资格初审
1.由准旗公安局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3.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准格尔之窗上另行通知(按准考证信息要求参加考试)。
(三)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之窗”上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和身份证。
2.体能测试科目
(1)5000米越野跑;(2)100米跑;(3)4×10米往返跑;(4)立定跳远;(5)引体向上。
3.体能测试结束后,测试结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经公示后无异议者进入笔试范围。
(四)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满分100分,只能使用汉语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之窗”上另行公告。考生凭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由准格尔旗公安局在报名网站(准格尔之窗)上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
(五)加分项
1.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加2.5分(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2.取得驾驶证A1、A2本的加1分,B1、B2本的加0.5分。
(六)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加分分数。
2.考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准格尔之窗)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之窗)上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无报名登记表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提供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和本人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政审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件均需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一致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4.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复审结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天。资格复审合格且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范围。
(八)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之窗)上另行公告。
2.根据《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规定》,将吸毒检测列入此次体检项目;增加身高、体重测量,其他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关于岗前培训的规定,安排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列入试用期考核内容,作为续聘依据。
3.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准旗其他考试。
(二)此次招聘的公安特战队员限定在准旗公安局工作,不得转移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工作;不准脱产考研,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进行考试培训;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部队从事特战、特勤、反恐等工作的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
(五)本方案由准格尔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4223609 ,咨询时间:9:00—11:0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准格尔旗公安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