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教育局诚聘高中优秀教师启事
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南濒钱塘江,东距上海100公里,西与杭州接壤。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百强县市,是长三角地区最具发展潜力的县市之一。海宁市交通便利,有沪杭铁路、沪杭高铁、海宁至杭州城际铁路(在建)、多条高速公路途径海宁。为进一步充实普通高中优秀教师力量,现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一、引进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中各学科优秀教师10名。
二、引进学校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5所公办普通高中:海宁市高级中学、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中学、海宁市南苑中学、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
三、引进条件
有高尚的教育情怀和职业操守;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在专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团队领军意识;具有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在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在45周岁以下,高端人才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体对象如下: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学科带头人。
3.辅导学生获高中五大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练。
四、引进政策和待遇
1.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教师,经考核录用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享受海宁当地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正常工资年收入中级职称不低于18万元,高级职称不低于22万元。非在编教师,采用“一事一议”方法确定待遇。
2.人才引进待遇。
(1)安居政策。根据人才分层分类情况给予多渠道住房保障。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正式引进的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在购房价款50%的限额内,按上一年度全市商品住宅(公寓房)交易综合平均价,分别给予10㎡-120㎡、的等价金额补贴;或分别给予为期3年每年1-10万元的租房补贴,期满后可视情延长补贴期限至多至10年。
(2)名优教师年度奖励。按名优层次每年奖励12000元--30000元,实行动态管理。
(3)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
五、应聘办法及程序
1.应聘者请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各种高层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等以电子材料方式打包,在2018年7月15日前,以“应聘海宁高中教师+姓名”为名,发送至2040698018@qq.com,联系人:孙教师联系电话:0573-87215860。经初审合格后,在相关高中学校组织考核时再递交原件。
2.考核:相关高中学校通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面谈、考核、考察等方式确定初步招聘人选。
3.办理引进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不少于3年,在聘用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离职,如必须离职,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海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