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经研究,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泰顺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9年泰顺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泰顺在岗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9年3月6日)。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考核考察、统一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上班时间段),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城北路153号405办公室)。
3、报名办法:由报考者到报名地点提交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9年泰顺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相关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就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报考者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9年泰顺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泰顺县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报考证明》(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张、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考察
1、考核。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实施考核。考核评价实行量化计分,根据大学生村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所任职务进行相应地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相应计分办法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达到3次的计60分、达到2次的计57分、达到1次的计54分、0次的计51分;近6年内担任过村支部书记的计40分、村委主任的计38分、村“两委”副职的计36分、其他的计34分,曾任多种职务的,不重复计分,按其职务中的最高分值职务计分。考核评价总分由上述两项分值相加构成。
2、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选派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考核评价总分、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考核评价总分×60%+面试成绩×40%。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ts.gov.cn/,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落实工作单位及岗位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需继续留村工作3年,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咨询。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6757002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675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