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是国家设立在武汉长江流域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隶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行使主权,对出入境船舶及其载运的货物、人员及所携物品等实施边防检查和监护。为满足武汉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和通关服务执勤力量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武汉市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至2000年12月期间出生),高中学历以上;文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病、遗传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文职岗位。
新闻宣传岗位:文学类专业或新闻宣传类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优先;
计算机网络维护和通讯保障:计算机类或电子工程类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优先;
文书助理:文秘类或档案管理类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优先;
后勤助理:后勤管理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至3月15日(全天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为线下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
①个人简历及一寸照片两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如有)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有)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两份
⑦银行征信报告两份(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
准备好所需要材料带齐资料前往阅马场起点人力会场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08附5号)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从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三)体能测评
对应聘者进行身体综合素质的测试,评价其能否适应本岗位的各项身体需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四)面试
1、面试名额。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安排。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
3、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试行百分制。
(五)体检和政审
1、考试结束后,计划聘用人员体检统一安排在市级综合医院集中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进行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费由求职者先行垫付,正式录用转正后将返还体检费用)。
四、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采用招投标形式,与中标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将辅警招聘、使用打包给代理公司全权代理。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与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建立过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薪酬待遇
(一)所有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定期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相关政策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二)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服装装备、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本单位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五险。综合薪酬待遇为每月6000元左右(含社保),提供集体宿舍(相关费用自理),伙食自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三)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间执行。
(四)发放工作服。
六、其他事项
(一)涉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于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工作日咨询电话:黄经理15827290399,刘经理13476051465。
(二)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三)其他未明确事项由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附件:
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