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建设,经县政府同意,仁化县民政局决定通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方式配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7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仁化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一:仁化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门卫和司机岗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其它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中技)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门卫岗位45周岁以下,司机岗位35周岁以下,其他岗位4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至2019年3月15日)。此次招聘岗位限“本县户籍”,报考者如非本县户籍,但其配偶或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的,可报考此类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 14 日至 3月15 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报名点:仁化县民政局四楼社会事务股(仁化县丹霞大道8号);联系人:聂金芳,电话:0751—6356986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9年仁化县民政局招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考人员可自行上网下载填写,亦可到报名点领取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仅报考门卫岗位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5、领取准考证。地点:仁化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1、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表达能力、以及从事该项工作的身体条件和主观意愿等方面的情况,面试考核按岗位分类考核,分类打分排序。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分值计算
面试以100分值计算,为考生个人的总得分。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仁化县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仁化县民政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6356986。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报名表上提供手机号),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本公告由仁化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聂金芳
联系电话:0751—6356986
仁化县民政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