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政府雇员(详见附件一)。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人,其中:窗口服务岗1人,专业技术岗24人,执法辅助岗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其中:执法辅助岗为40岁以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外勤和加班。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满足岗位的其他条件:
1.窗口服务岗需要流利的听说粤语和普通话。
2.部分岗位需要外勤,适合男士。
3. 其它条件以组织人事部门解释为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未能成功过渡为白云区政府雇员的;被列入白云区政府雇员黑名单的人员;具有严重征信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职称和学历、学位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19年2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60%。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组织人事办制定招聘方案报区人社局备案,五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市人社局信息网和白云信息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网站:全国事业单位信息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考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如需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每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加人工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留意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三月中下旬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或江高二中进行笔试(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在报名网站中显示,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本次开考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人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内容: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试题,主要考行政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场。由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负责监考工作;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白云信息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鉴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当场退回原件),对审查合格者现场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合格人数不足时可按实际人数确认;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信息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进行公布;
3.面试时间初定于四月上、中旬,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组织人事办组织,面试官由用人部门、组织人事办及纪检监察室在编干部担任;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5.补录应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补录;如无递补的已面试人员,可从已参加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补录,原则上还应安排一次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到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鉴定及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可纳入我镇雇员备选库,在有雇员空编时可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白云区雇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实行绩效考核方案。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咨询和监督电话:37322916(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高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