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杭州市临安区卫健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医学类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4名,现将有关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要求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8家共推出64个岗位,详见附件1《2019年杭州市临安区卫健系统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二、引进对象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具备相关资质的非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具备相关资质的非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和职称要求详见附件1);以上生源年龄均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并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所取得的资质专业和引进岗位相符或相近,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本公告不适用本区正式在编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方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
2.报名材料:
①2019年应届毕业生:临安区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或含有成绩单的就业协议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非应届毕业生:临安区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电子、邮寄或上门等三种方式提交应聘材料:将所需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后并电话确认;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照需求计划中的地址邮寄到用人单位;直接到单位人事部门递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将由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审核,在初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选,用人单位将会和本人进行联系。
(三)考试(考核)
1.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及短信通知,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免试直接参加各医院组织的试用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具体考试办法和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人员不足上述规定比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由各医院按照相应岗位要求进行试用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若考察、体检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www.larcw.com临安人才网和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限须满8年,其他人员服务期限须满5年。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1.凡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享有事业单位人员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其随调家属由区人力社保局及区卫健局积极协助推荐就业。其随迁配偶、子女,准予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市学校,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入学,收费按同类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3.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优先推荐省市人才工作培养工程人选,同时优先选派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深造。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www.larcw.com临安人才网和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3697(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