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负责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因岗位需要,适宜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相关专业背景。
(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的方法录选。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2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需填写《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并将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71955969@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3.本人学历和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编外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安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参加过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2018年下半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32057、15924026236,监督电话:0580-206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