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医院以“博学、精医、重德、敬业”为院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科学管理,从严治院,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和学科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员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由医院人事科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及招聘结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望谟县人民医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2019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报名。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开考比例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30日。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五楼院办公室办公点),联系电话:0859-4610697。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件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及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916971274@qq.com,并请注明报考职位+姓名字样,现场报名请到望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
4.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8日14:30-17:30到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5. 开考比例要求: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调剂。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
1.临床医师(含放射科、质控科、院前急救科):《临床知识》(总分100分)。
2.护理:《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第五版)(总分100分)。
3.其他工作员(含党委办、宣传科、基建科、医务科、病案室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各占50分)。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9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笔试成绩需60分以上才可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待通知。
2.面试地点:待通知。
3.面试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4.面试人员为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专业人员。
5.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望谟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及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以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望谟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的。
3.试用期满经用人科室考核不合格的。
九、聘用审批
1.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00元。
2.一经录用,薪酬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15870349530
办公电话:0859-4610697
邮箱:916971274@qq.com
地址: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五楼院办公室办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