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三、工作地点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本人现场报名,他人代报无效。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25日(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28-35010018。
4.提供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近期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3)(护士)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换。
5.资格审查: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实施面试考核。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无适岗人员,岗位有权流招。
(三)体检
按照医院相关要求执行,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2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结果在我院网站(http://www.msfybj.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招聘全程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党办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5010059。
七、本公告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5010018。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