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 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2019年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0名。为确保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学历层次以录取时的学历层次为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普通话水平要求二乙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二甲及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 月 9日至2001年4 月 9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及本县在编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决定》(泸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引进对象系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毕业生者由用人学校提供一套工作住房、政府奖励每人10万元安家费;引进对象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师范类院校师范毕业生者由用人学校提供一套工作住房、政府奖励每人5万元安家费,统一进入高中任教。
五、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9日— 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毕业生均到此地报名)。联系人:李老师(泸溪县人社局,0743—4263875、18074368568);张老师(泸溪县教体局,0743—4265960、15107415006)。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二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其中,高中器乐教师岗位还须提供过级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到指定地点报名。在职人员报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长沙市岳麓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比例为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报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引进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出现面成绩并列的,则按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引进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引进人员必须安心到用人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六、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泸溪县教体局 泸溪县人社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