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办发【2018】38号)和《市政府2018第32次市长例会机要》(【2018】32号)精神,结合猇亭区禁毒工作实际情况,拟招录禁毒专职社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禁毒专职社工2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禁毒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道德素养。
(二) 25-40周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和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及电脑操作能力,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三)宜昌城区户口。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为3180元(含缴纳社会保险)。
四、合同签订
本次符合招录条件被录用对象,分配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与街办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猇亭区政务公开网、宜昌猇亭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4月4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10号窗口(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填报《猇亭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一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结果采用: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六)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区禁毒办组织实施。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参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占比4:6),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录用
区禁毒办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对拟招录对象按前述第四条办理录用。
猇亭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