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19-04-02
根据北京市和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3个岗位,拟招聘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拟招聘对象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并能够正常办理就业派遣;
(三)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非京生源引进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号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号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其它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所需材料如下:
(1)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方向证明、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考试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毕业生进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操作考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评三个部分。(暂定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0日进行)
1.操作考试。对考生进行医学专业实践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心理测评。对考生进行专业心理测评。
3.综合面试。对通过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操作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分数线且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按照操作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再进行一次操作加试)。对操作考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评三项考试(测评),有任何一项未合格或不达标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对于未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名人员义务。
(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2: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doc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