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一览表》表中要求的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云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云阳县双江街道望江大道919号)。咨询电话:023—55129675。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规范填写《云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时未取得者可先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的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职业资格的需提供职(执)业资格证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考核人选。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将于2019年4月9日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上公布。
(三)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量化计分,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事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总成绩=面试总绩。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当面告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分相同,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加试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当日复检项目除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水平、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因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和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请登陆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学位)证书及未达到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等情形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聘,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年内不得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三)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主动自行查询。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2522912065@qq.com
附件:
1.云阳县2019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事项
4.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