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0 家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96 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和《杭州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30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目前在三级(含按三级医院级别建设的)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已满两年(可累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卫技专业紧缺岗位:超声科医生岗位、急诊科医生(含急救医生)岗位、重症医学科医生岗位、病理科医生(含技术)岗位、儿科医生岗位、麻醉科医生岗位、妇产科医生岗位、放射科医生岗位、心电(脑电、肌电)图医生岗位、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有关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岗位工作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考生报名当日。
四、各单位招聘计划、地址和联系方式等项详见附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 日至2019年4月20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各单位招聘计划)。
3、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和电话等报名方式。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2)报名表(3)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4)学历、学位(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证书(5)资格证书(6)执业注册证书(7)职称证书(8)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9)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对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进行现场反馈并说明理由。
7、公布不开考岗位
2019年4月23 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不足招聘计划2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卫技专业紧缺岗位和仅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8、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9年4月25 日—2019年4月26日。
请考生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在报考单位网站自行下载阅读考试须知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由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019年4 月27 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4的比例(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如有列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可在本招考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作面试不合格。考试时请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2019年4月30日开始考生本人可登录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可以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相应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7918233、87926751
附件:1、2019年杭州市卫健委所属10 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