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需填写《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具体报名方式有如下两种(二者选择一种即可):①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格审核表》发至指定邮箱(ZNYJZP@sina.com);②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党政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审核表》(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胜利一路15号2307室)。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考核阶段。
2.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资格审核表》与证明材料扫描件一起发指定邮箱(ZNYJZP@sina.com)。
三、考核方式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及工作实绩等,突出专业选才,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拟定报名结束后3周内完成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实际得分计算,合格线为:实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应为70分(含70分)以上,实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应为60分(含60分)以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我所网站上予以公布。
2. 综合知识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项公开招聘综合知识面试考生;不足1:3的招聘岗位按照实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考生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实施5天前在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仅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1.体检工作由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2.由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组织对入围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网站和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网站(http://www.csimg.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 html/sydwzp/)网站和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网站(http://www.csimg.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网站(http://www.csimg.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7-6902317
监督举报电话:0717-6902370
省科技厅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