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中职教师。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等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1.初中教师20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2.小学教师55名:思想品德教师2名、语文教师14名、数学教师13名、英语教师6名、科学教师8名、音乐教师3名、体育教师4名、美术教师3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
3.乡镇幼儿园教师12名(限本人为本县户籍或生源地)。
4.中职教师3名:音乐学专业教师1名、编导播音类专业教师1名、机械类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坚持“公平公正、按岗竞聘、择优录取”原则公开招聘教师,对录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享受财政统发工资。对符合高层次人才激励条件的,可享受我县人才津贴、安家费等优惠政策。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与心理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具备《会同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中职教师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4.下列人员不属报考对象:
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30日8:00-17:30。
(二)报名地点: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且书面承诺在2019年7月30日以前提交学历证书、以及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自动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有户籍、生源地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4.报名时,只填报学科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县纪委监委、人社、编制等部门指导监督。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并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为60分,没有笔试的岗位合格分数为7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1日上午 8:30-11:00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3.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方式与内容
面试顺序和试题由考生本人现场抽签确定。
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试教80分、综合测试20分)。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试教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试教和技能展示(说故事、唱歌、舞蹈、美术、弹琴)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其中试教60分、技能展示40分)。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试教和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中职教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音乐专业教师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编导播音类专业教师和机械类专业教师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中职教师按试教占50%、技能测试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同一学科应聘人员的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中职教师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实施。主要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教师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审核,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择岗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岗位设在师资紧缺学校并提前公布,择岗顺序按入围体检的排序方法确定),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每个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咨询电话:0745-8830699
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8852800(纪委监委),0745-8827641(人社局),0745-8826305(教育局)
会同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