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安东乡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县招聘安东乡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岗位1:综合岗位(主要负责本乡危房改造工作,性别不限)
名额及专业:2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为本县常驻人口;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七)熟悉电脑操作,有基层工作经历或有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经验、熟悉汽车驾驶技术者(C1驾照以上),可优先录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安东乡党政办(安东乡政府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五)资格审查。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罗汉全,联系电话:15224696390。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 试用期满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安东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忻城县安东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