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洪山教育事业发展,满足辖区直属学校用人需求,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保健医生共15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158人,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人(应往届毕业143人,骨干教师10人)、保健医生5人。具体岗位、学科及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保健医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骨干教师岗位)及《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保健医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非骨干教师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服从洪山区教育局工作分配,自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并符合行业规定的良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报考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应聘保健医生岗位必须具有护士或医师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
7、语文学科、幼儿园全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学科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非骨干教师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1、年龄条件:专科毕业生25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30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35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博士学位)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其他岗位均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美术及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保健医生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护士或医师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相近或相关学科。
(二)应聘骨干教师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4、资历:取得一级教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院校讲师等)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学位研究生;
5、骨干教师在职人员报考须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后能够在2019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成调配手续。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4月23日-30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洪山区政务网( www.hongshan.gov.cn)发布公告。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予以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4日9:00--4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选择应聘岗位提交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洪山区教育局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核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4月24日12:00--4月30日16: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应聘申请未通过的,4月30日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4月30日12: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
3.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2:00至4月30日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的“在线缴费”窗口,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4月30日18: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人员免笔试,但需通过网络报名,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5月8日9:00--5月10日17:3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大学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其中大学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占20%,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应聘非骨干教师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6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报名参考人数不足1:6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如属紧缺岗位,由区教育局向区人力资源局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后保留岗位并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谈。
(五)资格复审
5月中下旬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资格复审通知及面谈入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骨干教师岗位和入围面谈的非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谈环节,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则依次递补。
(六)面谈
面谈为个别谈话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谈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成绩。非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专业素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专业素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面谈成绩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参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面谈成绩达到80分(含)者可参加面试,不足80分则取消该岗位;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人员以面谈成绩作为专业素养成绩进入面试。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面谈,直接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为15分钟无学生讲课。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接受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专业素养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学科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谈成绩40%+面试成绩60%为综合成绩;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骨干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骨干教师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1:2比例的,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面试成绩达到80分(含)则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80分则取消该岗位。若出现拟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八)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持有应届生毕业体检和半年内的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合格报告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2、考察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档案资料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坚持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4、凡出现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的七个工作日以内。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笔试、面谈、面试迟到15分钟,取消应聘资格;
2.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3.未在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4.未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未在2019年8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6.未在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7.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为洪山区中小学、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或保健医生,工资福利待遇纳入洪山区财政预算。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及举办培训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解释。
(六)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报名及政策等咨询电话:027-87882789
缴费咨询电话:027-82778255
下载准考证等咨询电话:027-83889533、027-83883579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