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会机关各科室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本科及以上毕业,有财务工作、基层或机关工作经历优先;中共党员、归侨侨眷子弟优先。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可采用网络和书面材料递交两种方式报名。应聘者可通过邮件投递个人简历(格式附后)及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件等报名,投递地址:fcgqlbgs@163.com。联系人:许向进,0770-2836920,张美娟,0770-2830686。或者携带相关证件,至市侨联办公室(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楼十楼1001室)填写《防城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应聘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报名费,未被聘用相关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 2019年5月25日。
报名结束后,本会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考核。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及每月330元伙食补助,试用期满胜任岗位职责的,由市侨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期限由市侨联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
(二)工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为2800元及每月330元伙食补助,购买五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具体按照市侨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期满后如工作优秀者优先续聘。
附件:简历格式
防城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