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平阳县工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办公室文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要求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5.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字作品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7月6日。
2.报名地点:可到兴良路2号(大转盘边)中介服务大楼五楼507办公室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亦可)发至电子邮箱2280463837@qq.com。联系人:黄彬,咨询电话:0577-58101289,15726815494。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平阳县工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可从平阳人才网站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初审。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平阳县工务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按照面试成绩,然后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复审合格人员,在平阳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并由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平阳县工务局工作。合同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二)薪资待遇
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面试阶段的落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纳入到本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备选库,列入备选库人员待聘资格保留至该岗位下一次招聘报名时止。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工务局。
平阳县工务局
2018年6月28日